財政司司長今日發表2026-2027年度財政預算案。香港救助兒童會歡迎政府持續投放資源關注兒童及青少年福祉,特別是對受2025年大埔火災事件影響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的即時支援。本會理解政府在複雜的經濟環境中平衡資源分配的挑戰,並肯定政府在《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實施元年,以及應對兒童精神健康需求方面所作出的努力。然而,我們認為在兒童權利保障方面,相關政策與資源仍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大埔火災後的中長期支援 投放資源助兒童創傷復原
就2025年11月大埔火災事件對兒童及其家庭造成的心理影響,本會樂見政府迅速啟動緊急支援機制。在今年的預算案當中,政府亦預留四十億作為後續的長遠居住安排。然而,兒童經歷創傷後,其情緒反應和支援需求往往是長期且隱性的。我們建議政府採取持續的創傷復原支援策略,包括開展追蹤研究以評估受影響兒童的中長期需要,確保社福機構及專業心理衛生組織能與社會福利署的服務緊密配合,為受影響家庭提供持續的專業支援。
「虐兒零容忍」 從法規、教育、跨部門合作全面強化兒童保護系統
隨著《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正式實施,香港的保護兒童工作踏入新階段。香港救助兒童會一直主張「虐兒零容忍」,虐兒悲劇一宗都嫌多,法律只是最後防線要全面保障兒童,政府必須投入資源鞏固整體保護網。
本會建議政府參考美國加州與澳洲維多利亞州逐步擴展強制舉報清單的經驗,預留資源研究將強制舉報責任有序地擴展至其他經常接觸兒童的專業人員(如體育教練、藝術導師、補習教師等),從而編織更周全的兒童安全網。我們建議撥款資助大專院校將系統化的「守護兒童」培訓納入教育、社會福利、醫療衛生等專業的課程中,從根源強化業界預防虐兒意識。
兒童服務機構層面的預防政策是保護兒童的第一防線。為配合新法例的實施,本會建議政府設立專項資助,支援提供兒童服務的機構(包括非政府資助機構)制定及落實全面的「守護兒童政策」,涵蓋員工行為守則、安全招聘程序及清晰的內部舉報機制。同時,資助機構為全體員工(包括義工)提供定期、針對性的保護兒童培訓。
此外,隨著條例生效,預期被識別的高危受虐兒童及有需要的家庭將會增加,對幼兒中心、兒童住宿、課餘托管及社區暫託服務的需求亦將進一步上升。本會歡迎政府於預算內預留資源,亦期待按實際需要優先在新發展區及兒童人口增長較快的地區擴展相關服務名額,確保從初生至18歲以下的有需要兒童,都能及早獲得適切、安全和穩定的照顧支援。
為完善法規與公眾教育,我們建議政府多管齊下:促請加快落實「兒童中央資料庫」,作出撥款並提交路線圖與時間表,專項資源優先用於跨部門數據整合,逐步加入「少數族裔」及「有精神健康需要」兒童的數據,並編列獨立預算確保數據安全及建立監督機制,以有效識別高危個案並提供及時支援;同時,隨著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適用範圍擴大,建議增撥資源加強向僱主及家長宣傳,鼓勵在聘用與兒童接觸人員時積極使用該系統;並向教育局撥款,資助學校及社區推廣保護兒童的公眾教育及正向管教課程,倡導「兒童暴力零容忍」。
推廣校本社交情緒學習 強化預防性社區支援 提升兒童精神健康
為應對兒童及青少年日益迫切的精神健康需求,本會建議政府從預防、社區支援及學校教育層面增加資源投放。一方面,持續資助衛生署等部門聯同非政府組織及社區團體推行預防性精神健康計劃,鞏固社區層面的基礎支援網絡;另一方面,為教育局分配專項資源,在全港學校有系統地推廣校本社交情緒學習課程(Social-emotional Learning)。該課程作為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具成本效益普及預防措施,既能支援學生精神健康,亦有助促進全人發展,培養具韌性、同理心與社交能力的未來公民。
確立「兒童事務委員會」的法定地位
「兒童事務委員會」目前屬非法定諮詢組織,職能僅限於政策建議及跨部門協調,缺乏獨立調查權及處理個案的法定權力。本會建議政府賦予委員會法定組織地位,授予獨立的財政、人事及調查權,並設立年度撥款以確保其監督工作的獨立性。在此基礎上,本會建議增設「兒童事務專員」一職,全權負責委員會的日常運作,「兒童事務委員會」須獲充足預算以行使調查權、發布獨立報告及協調跨部門工作。透過跨年度穩定預算承諾,確保中長期政策規劃及項目不受年度財政波動影響,以維持兒童事務的連貫性與執行效能。
總結
本會欣見政府在保護兒童及精神健康方面的持續工作。然而,保護兒童需要各方面的環環相扣,包括立法(如強制舉報條例的實施及完善)、預防(如公眾教育、正向管教及校本社交情緒學習)、服務(如創傷復原支援)及跨部門合作(如中央兒童數據庫及法定兒童事務委員會的設立)等的緊密配合,方能編織全面的兒童安全網。面對兒童權利保障工作的複雜性和長期性,我們懇請政府在未來的財政預算案中,更全面地回應兒童的真實需求,讓政策與資源能夠落到實處,真正照顧到不同處境兒童的成長所需,為他們締造一個更安全、更關愛的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