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5年3月26日)本地之前發生了一件悲慘事件,一名三歲女孩因受到父親虐待而離世。這件令人心碎的嚴重事件提醒我們解決所有針對兒童暴力行為的迫切性。作爲一個促進兒童權益和保護兒童的組織,香港救助兒童會對事件感到悲痛和憤慨。我們呼籲立即採取行動去保護社會上弱小的成員—兒童,我們需要全面立法禁止體罰,並致力在家庭、機構和社區層面加強對兒童保護的公眾教育。
體罰是全世界最常見針對兒童的暴力,每年造成數千名兒童受傷死亡。在世界各地,有五分之三的2至14歲兒童經常遭受父母或其他照顧者體罰。體罰在香港仍很常見。我們調查發現,近 80% 的兒童受訪者曾目睹或經歷過某種形式的體罰。兒童也告訴我們,他們已經習慣了體罰,並認為香港父母使用體罰來管教孩子是很常見的。
截至2024年,包括中國及多個亞洲國家在內的67個國家已頒布法律,禁止在所有場合實施體罰。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明確要求各國保護兒童免於一切形式的暴力。 在香港,體罰在家中和替代照顧場所仍然合法。這個法律漏洞延續了使用暴力管教兒童的現象,破壞為兒童所創造的安全且充滿關愛的成長空間,對兒童造成永久的心理創傷。
香港救助兒童會強烈譴責任何形式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研究不斷表明,即使只是輕微的體罰也可能升級為嚴重虐待,體罰亦不能有效改變兒童的行為。體罰帶來的傷害不是一種「副作用」,而是常態化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的必然結果。傷害兒童是沒有任何合理原因的,無論是文化或傳統還是任何「善意」— 這侵犯了他們的尊嚴和權利,破壞了他們對照顧者的信任,並造成了傷害的循環。
我們必須對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包括全面立法禁止任何場合的體罰,提倡正向、非暴力的養育子女方式,以及提高人們對體罰有害影響的認識。確保每個孩子在安全、充滿關懷和支持的環境中成長是政府、社區和家庭的共同責任。